管理员 | 2022-03-26 阅读:1291
各学院、部门及驻校相关单位:
目前,校内入住人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急剧增加,校内交通安全隐患加大,为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要落实相关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学生、外聘职工及合作单位、管理的施工单位、幼儿园接送幼儿家长、经营户、家属区住户等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二、所有进校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校门口及校园内务必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主动礼让行人,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遵守校园交通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载物不得超高、超长、超宽。
三、进入校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须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禁止在主干道、人行道、消防及安全通道上停放(执行紧急公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公安执勤车等除外)。
四、非机动车骑车时严禁使用手机、相互追逐、急转猛拐、双手脱把、攀扶其他车辆等危险行为。
五、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大厅、门厅、楼梯间、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地下室、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不得将电动车或电瓶带至楼内、楼道进行充电。
请各部门、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云南农业大学保卫处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