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 2015-04-20 阅读:6627
云南农业大学近年来发生诈骗案件的特点和防范措施
(一)大学诈骗案件及其危害性
大学诈骗案件是指以大学生为作案目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行为的案件。这类诈骗案件由于它一般不使用暴力,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大学生往往容易上当。诈骗案件发生后,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心身受到沉重打击,轻者令学生烦恼或陷入经济困境,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无法顺利完成学业;重者则会使有些受害学生自杀轻生或导致连环的治安及刑事案件发生,危害性极大。
(二)大学诈骗案件的表现形式
1、社交诈骗。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不断加强,大学生为了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而进行各种人际交往是必要的,但在社会交往过程中,有的大学生忘记了社会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被某些心怀叵测的人的表面现象所蒙蔽而上当受骗。社交型诈骗主要发生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如交友、家教、实习、娱乐等。
2、择业诈骗。大学生毕业时面临着找工作,应聘择业的问题。在择业活动中,有的大学生缺乏基本的警惕性,忽视了这方面的安全问题,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假招聘诱使毕业生失去金钱,甚至人身自由。
3、商业诈骗。随着社会生活日益新潮和多样化,一些学生在购买日常的生活用品,紧俏物资等商业活动中,一味苛求物美价廉,而对推销人的认识和推销过程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经验,常常被骗,枉费钱财。
(三)大学诈骗作案的主要特征
1、手段上的智能性。诈骗分子在高校作案行骗时,一般都是利用丰富的知识、技能经验,经过精心的策划,设置诱饵,使受骗者落入圈套。常常使用科技性高,迷惑性强的手法提高诱骗效果。
⑴科技性高——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一些远程匿名公司及个人通过互联网购物交易渠道向学生提供计算机设备,信用卡账号等信息,让学生直接汇款或复制信用卡账号进行款项划拔,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⑵迷惑性强——诈骗分子在高校行骗,大都能摸准学生的个人心理,他们有着多次作案的经验,且能分清情势,随机应变,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2、方式上的多样性。高校诈骗案件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作案人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诈骗。
⑴假冒身份,流窜作案。诈骗作案分子行骗时都会伪装自己的身份,常常假冒老乡、同学、亲戚等关系或其他身份,或利用假身份证、假名片,骗取学生信任而作案。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暴露马脚,通常采用游击方式作案,得手后立即逃离。还有的以骗到的财物、名片、信誉等为资本,寻机作案,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⑵投其所好,引诱上钩。诈骗作案分子行骗时往往先是套话,利用学生急于就业或出国等心理,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⑶真实身份,虚假合同。诈骗作案分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急于赚钱补贴生活心理,常以公司、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这类案件在高校有所增加,由于没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往往得不偿失。
⑷借贷为名,骗钱为实。诈骗作案分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教师和学生上当。个别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他同学借钱,然后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他人借,拖到毕业一走了之。
⑸以次充好,连骗带盗。诈骗作案分子利用学生“识货”经验少又图便宜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行骗,一旦发现室内无人,就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⑹招聘为名,设置骗局。诈骗作案分子利用学生勤工助学的需求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或是利用大众传播工具等到处作虚假广告,骗取培训费,学杂费等,然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⑺骗取信任,寻机作案。诈骗作案分子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关系、套近乎,或表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出大方慷慨而朋友相称,骗取信任,了解情况,寻机作案。
(8)冒充老师诈骗。诈骗作案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学生基本信息(名字、电话、学院、班级、班主任和学院领导名字),通过电话联系学生称和领导开会,以给领导送“红包”为由向学生“借钱”,并承诺事后给学生“好处”。
3、目标上的选择性。诈骗分子在高校中行骗,一般与受骗人都有过较长时间的正面接触,既可能有面对面的交谈,也可能有信函交往,还有可能是通过网络来认识的。只有与作案人有过比较多的接触才会将其作为诈骗目标,伺机作案。作案人常选择求人帮忙,轻率行事的;疏于防范,感情用事的;贪图便宜,财迷心窍的;思想单纯,防范较差的;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的;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的。
(四)高校诈骗案件的防范措施
1、保持健康心态,树立防骗意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法律法规,掌握一些预防受骗的基本知识及技能,善于辨别真假,对自己要洁身自好,严格要求。
利,不图虚荣。作为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时刻加强自身理想、道德、情操的陶冶,自觉拒绝金钱,名利的诱惑,不贪私利,不图虚荣,增强抵御诱惑的能力。
2、知心知彼,心明眼亮。大学生在与陌生人的交往中,要认真审查对方的来历,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处事,观其行、辨真伪,三思而后行。比如大学生在择业活动中,对意向性单位的基本状况、工作性质要多了解,不能因为工作难找就对已找到的工作岗位轻率相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克服主观感觉,避免以貌取人。作为大学生,在各种交往活动中必须牢牢把握交往的原则和尺度,克服一些主观上的心理感觉,避免以貌取人。具体的说,不能单凭对方的言谈举止,仪表风度,衣着打扮等第一印象即“首因效应”妄下判断,轻信他人;不能只认头街,只认身份,只认名气,而不认品德,不认才学,不辨真假,应更多地实质考察和分析,不被表面现象所蒙蔽。
(五)发现诈骗疑点时的应对措施
诈骗犯罪分子总是心虚的,因此,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一旦发现对方有疑点,就应当果断采取应对的措施,切不可轻率从事,防止受骗。
1、观察判断,有效识别。在发现对方疑点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仔细地观察对方的神态表情,举止动作的变化,看对方的言谈,所持的证件以及有关材料与其身份是否吻合,以此识别真假。必要时可以找同学或相关人员商量,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忠告,或者通过对方提供的电话、资料予以查证核实。
2、巧妙周旋,有效制止。在发现疑点无法确定真假而又不愿意轻易拒绝时,要有礼有节,采取一定的谈话、交往策略,注意在交锋中发现破绽,通过与其周旋印证自己的猜测。必要时,还可以采取一些吓唬的言辞,使对方心存顾忌,不敢贸然行事。
(六)大学生受骗后的处置方法
1、平静心态,及时报案。受害人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过错(如贪财、无知、轻信、粗心大意)而受骗,都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从受骗的噩梦中回到现实,吸取教训,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勿“哑巴吃黄连,有苦肚里咽”。
2、提供线索,配合调查。已经被骗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要注意对作案人员遗留下来的文字资料、身份证件、电话号码等证据予以保留,并积极向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提供诈骗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与其交往的经过等线索,配合调查,追缴被骗的财物。
【案例选编】
【案例1】2013年9月9日晚8时40分左右,云南农业大学2010级大学生陈同学正在校门口打电话,这时过来一男一女。女子跟陈同学说,他们从南京来,到银行取钱时卡被吃了,他们急需用钱,能不能用她的银行卡,让家里把钱汇到她的账户上。陈同学没多想就同意了,把一张银行卡给了那位男子。过了一会儿,两人让陈同学到一柜员机上查看钱到了没有。陈同学在柜员机上查了三遍,钱都没到位。那男子又把卡要了过去,并打电话催家里。等两人走后,陈同学发现银行卡被换,钱全部被取走。
【案例2】2014年6月3日的一天晚上8时左右,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温同学和王同学碰到两个男子,说他们的银行卡销磁了,想借用一下银行卡,把钱拨到她们的卡上,帮忙取出来,温同学和他们到一柜员机上查账,他们后来把温同学的卡还给了她。第二天,温同学取钱时发现卡被换了。
【案例3】云南农业大学2012级学生郑某,2013年寒假在广州一带打工。2013年2月14日许,郑某从广州乘火车回学校。乘火车途中与同坐人员闲聊,两人聊至兴处,该陌生人向郑某所取其通讯方式以示友好,以备今后联系,郑某当时无疑便将其家中弟弟电话告知。该陌生人在途中下车后,随即给郑某弟弟打电话,骗说郑某途中被劫,并遭打后脑部中伤,现在某某医院治疗,需要做紧急手术,他是该院院长。由于郑某家庭偏远不能及时赶到,该陌生人要郑某家里电汇两万元到他给的账号,郑某家人心急如焚,按照陌生人的帐号电汇近万元,随后向学校询问情况,学校老师随即和某某医院联系,该医院有关同志告知并无此事,并说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几次,肯定是骗局。郑某家中事后发现电汇给陌生人的钱很快已被提走一空。等到郑某16日回校后,安然无恙,方知被热情陌生人诈骗。
【案例4】2014年9月3日晚,刚毕业的大学生小李在市区某路上碰到一个自称是南京来的男子,说是出了车祸,急着给家里打电话,可手机没电了,想借小李的手机用一晚,并把自己的手机押给小李。9月4日,小李拿那人的手机去鉴定,发现竟是改造后的模型手机。建议同学们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借用手机。
【案例5】“我是刑侦大队,您的手机信号妨碍了我们搜索定位逃犯,请您协助工作,关掉手机。”近日以来,如果您接到这样的电话,还请留个心眼。云南农业大学的李同学就因一时疏忽,差点被骗9万元。一位自称刑侦大队工作人员的男士打电话,称刑侦大队正在网上定位一名逃犯的手机,李同学的手机对其工作有影响,请他配合工作,下午6点前一直关机。李同学相信并将手机关机。下午3点多,李同学在宿舍接到父母电话,急切询问他是否出了车祸。原来,那位“刑侦队员”以朋友身份打电话给李家,说李同学不幸发生车祸,手术急需9万元钱,请李同学父母马上汇钱。
【案例6】云南农业大学某高校大四学生小李在2015年3月接到一个自称是其学院书记的电话称:“我是你们学院书记某某,我现在和学校领导在开会,我要给校领导包个红包,但是现在身上没带钱,请你汇点钱来给我,等我回去把钱还你,只要你帮我这个忙以后我会在学院上照顾你”。
【特征分析】
1、诈骗者一般是1—3名学生模样的男女青年和电话中自称家长的人,男的骗女学生,女的骗男学生或男女合骗学生。作案人伪装成学生模样,不易被人发现,主要选择单个的学生作案。
2、诈骗地点一般选择在校内教室和办公楼前、图书馆、学生公寓门口或校外大学公寓城学生活动较为集中的路上、公用电话旁、自动取款机旁。
3、诈骗时间一般选择在晚上进行,作案后利用夜色快速逃逸。
4、诈骗的借口一般是来旅游、实习、私自离家或其他事由,自己的信用卡被银行柜员机吞掉或现金丢失、被盗等,未带身份证,现无钱回家、住宿或者吃饭。
5、诈骗者开始借手机、电话卡或现金打电话回家,有时还会叫被骗人接电话,对方自称家长,首先向被骗者表示感谢,然后以安全为借口,要求被骗者借钱给自己的“小孩”到宾馆、酒店住宿,最后许诺将在几小时或一、二天内将所借或多于所借款项的金额汇到被骗者的存折或存卡上。
6、被骗学生往往会带诈骗者回宿舍或去银行取钱,或者将存折、存卡和密码一起交给和告诉诈骗者,还会给诈骗者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7、被骗学生如提出要物品作抵押,诈骗者或称自己没有物品,或将没有用的假手机等其他假冒伪劣物品来做抵押。
8、诈骗者一旦骗到现金或领取存折上的存款后,就会逃之夭夭。
诈骗者手法多种多样,在这里不可能一一列举,关键是树立防范意识,诈骗者的目的就是想方设法骗取钱物,因此,要掌握好关键环节,不上当。诈骗者先骗取受害人的同情后再骗取现金和存折,致使受骗学生从心理上无法准备、感情上无法拒绝而被骗。
【核心提示】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务必要作到人人皆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该说“不”就说“不”,上课、打球、跳舞、排练等运动时,妥善保管财物,不给歹徒有可乘之机;不轻信陌生人的言语,也不贪图利益(防诈骗分子用利诱上当),多与同学商量沟通,先向老师汇报咨询。同学之间多关心,相互保护,借款要了解清楚用途,一次数额不宜过大(建议100元以内);若发现疑点设法将其控制并报告学校关部门。
3、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绝不能留过多现金在身上和宿舍里,及时交缴学杂费等。
4、关好门窗,特别注意到旁边宿舍串门等,也要关好门窗,宿舍内贵重物品一定要锁好,不要随意放在桌上、床上,防止犯罪分子顺手牵羊。
5、不单独赴网友之约,更不要到陌生和偏僻的地方赴约,不给罪犯可乘之机。
由于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往高校封闭式的校园环境不复存在,校园各类层次的人员大量增加,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入侵,突出表现在盗窃现象增多。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分子将目标转向盗取微机硬盘、内存上,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更让人痛恨的是,盗窃不成反纵一把火,一些教师多年积累的资料和科研成果毁于一旦。因此,安全防范不仅要靠物防和技防,更重要的是思想上的防范不能放松。
云南农业大学保卫处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