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后山实验农场冬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 2023-12-14  阅读:460

各学院、部门及师生员工:

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6月中旬是森林、林地防火的关键时期,防火形势严峻。根据云南省关于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学校和师生财产及生命安全,现将做好后山实验农场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各学院、部门要向本单位师生员工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提高防火意识。

二、在今年12月至20246月中旬防火期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禁止在实验农场内所有区域使用明火,禁止焚烧枯枝败叶、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荒、烧纸、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行为。使用明火须经保卫处审批。

(二)禁止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后山农场。

(三)禁止在农场内吸烟、丢弃烟头。

(四)禁止在农场内生火烘烤食物、野炊、点火取暖等。

(五)若在农场内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施工作业,学院、部门要扛牢管理责任,确保防护措施有效安全(由专人看护、清理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等)

(六)禁止在农场内从事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各类行为。

三、请各学院、部门和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此通知规定,若引起火灾,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保卫处电话:65227675   火警电话119

云南农业大学保卫处

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