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获2011年度昆明市企事业单位治安先进集体称号

管理员 | 2012-09-15  阅读:711

   

日前,学校保卫处被昆明市公安局授予“全市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保卫处张勇副处长、刘兴华科长荣获“全市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保卫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主管的领导下,在市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和全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了学校内部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