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军训工作管理规定

管理员 | 2010-04-14  阅读:64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指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的军事训练。高等院校设军事训练机构,配备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重视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继续组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军事训练。各级教育部门、军事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规范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搞好军训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军训范围

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及中专学生在就读期间均须接受军事训练。

二、军训的有关规定 

(一)军训列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精神,将军训纳入教学计划,作为一门必修课进行学分管理。军训时间两周,记2学分。  

(二)军训的组织领导  

我校学生的军训工作,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进行,由校军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校军训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党校办、武装部、教务处、校团委、校学生处、宣传部、后勤集团等部门领导组成。学生军训团政委由校党委书记担任,校长担任军训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副政委由分管教学、学生工作和分管校武装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校武装部为军训领导小组常设的工作机构。  

军训期间,在部队驻地设立军训指挥部,和部队共同实施对军训的组织领导。指挥部由带队校领导、武装部和带队老师共同组成,由校领导担任指挥长,武装部领导担任副指挥长。  

(三)军训带队教师的规定  

原则上要求参训学生班主任都要带领学生参加军训。确因年老、生病或教学工作及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军训的,相关学院可进行调换。但为了确保军训的顺利进行,各学院所派带队教师人数,必须达到下列规定数:参训学生在120人以下的派一名带队教师;参训生在120-240人的派二名带队教师;参训生240人以上的派三名带队教师。  

(四)学生免训的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有严重生理缺陷或疾病的学生,须持有县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经校医院认可,武装部批准,由教务处办理免训手续,可以免予参加军训。  

(五)军训期间师生病、伤问题处理的规定  

军训期间校医院派出医护人员随队进行医疗保障,必要时可以请求部队协助处理。学生的正常医疗费用按学校规定办理,学生的非正常医疗费用和带队教师及工作人员医疗费用由学校给予解决。  

(六)军训纪律  

1.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禁违反群众纪律和部队规章制度。  

2.参加军训的所有人员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在军训期间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离开军训驻地的,必须经军训指挥部领导批准。  

3.严禁私自下江、河、湖、塘、沟游泳、摸鱼。  

4.严禁私自带子弹、匕首等物品到部队或从部队带回学校。  

5.在军训往返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要求乘车,确保运输安全。  

(七)军训期间机关有关部门职责  

1.武装部为军训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军训组织协调工作、联系承训部队、拟定和实施军训计划、完成军训经费预算与决算、落实运输车辆和组织实施军训运送、军训有关物资的准备、参与部队对学生的管理、搞好军训总结和表彰。

2.教务处负责安排军训的教学时间,负责军训学分和课时的核定。

3.学生处协助抓好军训学生的管理教育,并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了解和掌握特困生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助工作。

4.宣传部、校团委和教务处、学生处轮流派人参加军训,负责抓好军训简报的编发和军训的宣传、报道工作。  

5.后勤集团根据需要协助做好军训后勤保障工作。

6.校医院负责军训人员的医疗保障,军训期间派出六名医护人员随队服务。

三、军训期间的管理制度 

(一)作息制度  

1.起床:当听到起床号(哨)后,应立即起床着装,做好出操准备(病假半休或全休者应到操场)。

2.早操:无特殊情况均应集体出操。听到出操的号(哨)音后,应以班为单位迅速带到指定地点参加出操。

3.洗漱、整理内务:早操结束后,应迅速洗漱并按规定整理内务卫生。  

4.开饭:听到开饭的号(哨)音后,应以连为单位带到就餐地点。就餐时不准高声喧哗,不准敲碗筷,不准乱倒饭菜,就餐完毕后自行离开。

5.操课制度:听到操课训练号(哨)音后,按日程安排或值班员的通知参加操练。要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确因有事需要请假者,须经连队领导批准。

6.课外活动:课外活动时间应集体组织开展活动。

7.就寝:当听到就寝的号(哨)音后,应立即熄灯就寝,不准喧哗。

(二)晚点名制度  

通常以连队为单位进行。内容主要是清点人数;讲评当日的思想、作风纪律、训练等情况;表扬好人好事,传达上级指示,宣布次日的工作安排。  

(三)查铺查哨制度  

军训期间各级领导(带队教师)要坚持做到每晚查铺查哨,随时掌握人员在位情况,防止违纪现象发生。  

(四)帮厨制度  

军训期间,所有学生均轮流参加帮厨。帮厨是部队实行经济民主的光荣传统,又是锻炼学生自立能力的有效措施。各连队要认真执行帮厨制度。  

(五)岗哨制度  

经过一段时间的军事训练后,由连队安排军训学生参加站岗、放哨(由连、排、班干部带哨)。一般职责为:  

1.保证连队人员、武器和物资安全。  

2.严密监视警卫区域,牢记口令。  

3.监守岗位,不准打瞌睡、坐卧和谈笑。  

(六)安全保密制度  

1.凡是下发的图表、教材、资料、文件均要登记,定期收回。  

2.学员的教材、笔记要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乱丢乱扔。  

3.严格遵守部队保密制度,通讯时严禁涉及部队军事机密。  

4.严格武器弹药的配发、使用、收回手续,严格执行武器弹药管理制度。用枪前后要验枪,严禁玩弄武器和用枪口对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七)奖惩制度  

1.军训期间,带队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表现将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扬,对严重违纪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2.军训期间,对表现优秀的学生按5%评选“优秀学员”,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受处分的学生,军训成绩定为“不合格”,须进行重训。

四、学生到部队军训的有关注意事项 

1.军训在部队和学校共同领导下进行,全体参训人员要服从统一领导。  

2.带队教师在训练时要跟班到场,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工作。  

3.训练时如果学生与连队教员发生争议时,要求各带队教师及时调解并向军训指挥部汇报。如果确需和部队协商解决的问题,由军训指挥部出面与部队首长协商解决。  

4.军训期间不准参训人员家属到军训基地探望,以免增加承训部队负担和影响学生军训。  

5.军训物资由武装部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准备。  

6.学生到部队军训要求带齐以下生活必需品:被子、床单、褥子、枕头、枕巾、洗漱用具、碗筷、布鞋等。  

7.带队教师及工作人员由武装部统一发给一套军训服装,行李由部队统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