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学生军训要求须知

管理员 | 2010-04-14  阅读:6093

为建立正规的训练、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军训任务的完成,大学生在军训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委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军事训练是主要课程,是必修课,无故不参加军训或军训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军训中的命令、训令和指示,听从、指挥;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端正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态度。  

三、讲文明礼貌、尊师重教,团结同学,与部队官兵打成一片。 不许顶撞领导、教员、管理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严禁在营区谈恋爱,不得做出有损军人形象的事情。  

四、注重仪表,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男生不准留长发、胡须,不得赤臂,不准戴耳环、项链;女生不准戴耳环、项链、涂口红、染指甲。操课期间必须统一规定着装,无眼疾者不准戴有色眼镜;不准边走路边吃东西、嬉笑打闹、挽肩搭臂。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操课、就寝。除担任公差、值勤的人员和伤病咒员(需有医生证明)外,都要参加操课,不准无故制度、迟到早退。就寝时应立即卧床休息,保持肃静。  

六、严格遵守操课纪律。坚持严格训练、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训练操作规则,认真学习,刻苦训练。严格请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许可后方能外出,并按时归队,不暹超假。出入营门要有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在训练营区内留宿他人。外出人员归队后应立即报告。  

七、讲卫生、爱护清洁。个人衣着应整洁,不准吐痰和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和垃圾。保持内务有序和公共场所清洁,不随意乱涂乱画,打桩打眼,攀枝摘花,损坏公共财物和设施。  

八、遵守训练场纪律,维护课堂秩序,严格执行武器装备操作规程。在训练场地不准擅自躺、卧、坐、拆卸玩弄武器装备,严禁枪口对人。操课结束后,检查清理武器装备器材,严防丢失和损坏。  

九、严守安全措施,保守军事机密,对涉及军事机密的事项,不打听、不传播,防止军事泄密。不准私藏枪支、弹药和各类爆炸物品。不准私接电源电线,防止触电和火灾,切实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参加集会、晚会,要遵守会场秩序,不准随意出入流动,出入有事要报告,不准高声喧哗,乱扔物品。  

十一、军训成绩列入学生学籍管理。理论、队列、射击三科考核总评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必须补训的,补训费用则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