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集体户口常表须知

管理员 | 2010-04-15  阅读:7679

凡为集体户的学生或教职工,需要借用集体户口常表者,到保卫处综合科借用并交纳50元押金,户口常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用完归还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