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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集体户口常表须知
管理员 | 2010-04-15 阅读:9289
凡为集体户的学生或教职工,需要借用集体户口常表者,到保卫处综合科借用并交纳
50
元押金,户口常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用完归还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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